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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招标

名称:市政环保分公司

联系人:   刘坤林        电话:   18173273950    传真:      \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1项目

2.2建设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沿线

2.3工程规模

两站三区间(地下)、轨道铺设(全线)

2.4建设单位

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采购数量

本次招标拟选择  2  家分包单位。

4.招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须知;(2)合同条款及格式;(3)报价文件格式;(4)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5)图纸资料。

5.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具有 /  资质,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4.企业存在不良记录,被招标人处罚,还未解除限制投标禁止的,无投标资格;

5.投标人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的要求(如有)         。

6.投标保证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投标人须于开标截止日前一天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提交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并附注: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1项目土石方外弃工程投标保证金:

具体户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名城支行

账    号:4316 1600 0018 0101 1888 2

1.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2.如有证据证明有明显串标、围标行为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招标人将在定标完成后一月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投标人提交签字盖章的申请和加盖公章的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如招标人出具了投标保证金收取收据的,投标人须将原收据退回或对招标人开具收据。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会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部分。

7.招标范围

 

7.1 招标指导价

不含增值税招标指导价:        万元(如有或公开发布)

7.2承包范围

长沙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北延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1项目土石方外弃工程

7.3工作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7.4承包方式

详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8.质量标准

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优良工程。

2.达到湖南省质量奖项的评定标准(如有)。

9.项目工期

进场日期暂定为 2020  12  25 日,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工期从甲方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起算 1095 日历天内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

10.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要求

详见分包合同条款

11.试验费用

☑分包工作相关的试验检验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试验检验费。

£相关的试验检验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检验试验费由招标人负责。

£检验实验费由甲方负责,若检验项目未达到合格标准则由乙方承担整改费用及检验试验费。费用在结算中扣除。乙方必须安排专人配合甲方试验人员进行现场材料取样、协助试样制作,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人员配合,甲方将按200元每工日计算违约金。

12、报价要求

□采用总价包干模式。

□采用上缴费率包干。

☑采用固定单价模式:

(1)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

(2)综合单价为全费用单价。

(3)具体结算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实际完成为准,工程量的增减不调整合同综合单价。

(4)招标人不接受不平衡报价,并有权在评标过程中或投标人中标后,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上进行报价招投标的,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则报价无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云筑网上报价与所提供纸质版报价不一致,以纸质版报价为准。

13.工程款支付

每月办理计量,按不超过 70 %支付进度款(含已付人工费)。工程结算完,待业主相应工程款项到位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  85 %。分包最终结算完成后,待发包人相应工程款项到位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 95  %,剩余 5  %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无息返还,返还时间同总包合同返还时间。

14.双方职责

详见分包合同条款

15.日程安排

 

15.1领取招标文件

£书面方式:2020年  月  日8:00~18:00前在招标人办公室领取,招标人可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招标人不退回。

R网络方式:中建云筑网获取。

15.2施工图纸、技术标准规范及现场踏勘

1.施工图纸、技术标准规范:在招标人处查阅,投标人如需复印图纸需征得招标人同意,复印费用自理。

2.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察。

□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投标人应熟悉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规范,应进行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资料、踏勘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下的风险和义务已经知悉,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供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15.3投标人书面质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对2020年 11 月 29 日17:00前收到的盖有投标人法人公章的书面质疑以书面、传真或邮件形式答复各投标人。投标人确认收到时间以招标人发出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未办理或补办确认手续,均视为已办理。或召开有关的招标答疑会议。

15.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1 日

开标地点: 中建大厦B座5楼会议室 

16.技术标要求

☑不要求技术标

□要求技术标。投标人制作的技术标应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17.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签署的地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不得用其印章代替,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公章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

18.投标文件数量及密封

商务标和技术标(如要求有)均为一正一副,标记“正本”和“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正本为准。

商务标和技术标(如要求有)分开装订和密封。未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作废。

19.废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评标工作小组审核后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工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当场予以补正的除外);

(4)投标单位有明显串标、围标行为的;

(5)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人未现场参与投标的。

20.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1.首轮开标评分最低的投标人应直接淘汰

2.投标人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的,原则上应予以淘汰。如招标文件出现歧义,经招议标工作小组公开澄清,所有投标分包人重新报价的情况除外。

3.对于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针对清单子目对照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以及指导价,要求其进行调整,若不调整的,应予以淘汰。

4.对于投标人的每一轮报价,若2/3的评委认为最低报价是不合理低价的,则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应予以淘汰。

5.招标人按有效的报价从低到高对投标人评分排名。

21.开标评标

1.评标委员会进场,由工程管理部门介绍投标分包人的基本情况。

2.投标人进场,招议标工作小组开标,公布参选分包人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纳、参选标书递交等情况;并由专人填写《开标记录表》。

3.投标人退场,由招议标工作小组对各参选报价再进行复核清理,检查工程量及计算是否有误,若有误,应对参选报价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报价作为评选依据。

4.首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可对入围询标的投标分包人进行询标,询标后直接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应密封交评标工作人员,所有二次报价交齐后,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二次开标,评标委员会可进一步与投标人面谈,依据开标结果和招议标指导价核定中标限价和其它中标主要商务条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予以排序。评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进行第三轮询标。最后形成《投标汇总表》。

5.评标委员会完成开标、评标、填报《中标候选人推荐表》(中标限价和主要商务条件应作为附件),报本单位招议标工作小组或授权人审批。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需符合N+1原则(N为拟选中标人数量)。

22.定标中标

由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主要管理班子从中标候选人当中选择拟中标人,在中标限价以内确定中标价,项目班子可进一步与中标候选人面谈,填报《定标报告审批表》报招议标领导小组或授权人审批后生效。

23.重新招

招标结果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议标,且可不对投标人做任何解释。

24.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涉及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补偿,对其参加投标表示感谢,不作其它任何解释。

25.合同签署

中标人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且招标人完成合同评审后签订分包合同。否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合同签订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在合同文件上所有要求签署的地方签名,不得用其印章代替,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26.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额的5%):     万元(取整);中标分包人确定后,中标分包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合同约定按时补齐。

27.分包方优惠政策

1.本分公司优秀供方,享有单价或总价不高于2%优先中标或免于被淘汰的权利。

2.本分公司优秀供方,免收投标保证金。

3.除优秀供方免交投标保证金可以跨分公司适用外,其他优惠政策跨分公司不适用。

28.供方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分包人在过程中存在如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的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将根据情节轻重或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和信誉损失对投标分包人参加后续项目招标予以停标三个月、半年、一年或终身禁止参加任何招标的限制。

(1)不论是主观或管理不善出现恶意讨薪行为的;

(2)在规定时间内或通知时间内不签订合同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签订合同后要求调整合同单价或恶意索赔且始终未放弃无理诉求的;

(4)签订合同后要求提高合同付款比例且以此故意拖延工程进度的;

(5)恶意倒卖工程主要材料或因管理不严造成主要工程材料的较大浪费且拒绝按合同扣款的;

(6)工程完工后故意拖延或提出超出合同的无理要求迟迟不办理结算的;

(7)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导致本次招标因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的;

(8)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9)存在其他可能对招标人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不安行为的。

29.监督

项目招标活动、开标会议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标人纪委及各级纪检监督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招标人对收到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核实或谈话函询。①举报信箱:wjtmjw_jbyx1@163.com;②举报电话:4008567731。

30.特别声明

招标人的招标活动不适用国家的招投标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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