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共部位装饰招标文件
一、总则
第1条投标单位须知
- 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 由于工程所在地的不同,投标人需要充分估计到可能的施工条件、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等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 此招标文件及答疑材料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 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或具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委托人员参加。
-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 其他: 无 。
第2条工程概况
- 工程综合说明
建设单位:天津市万隆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天津武清梧桐公馆-大区美缝工程
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
建设规模: 约107675.35平米
招标范围: 1-11#、13-20#楼室内客餐厅、厨卫间墙地砖砖缝美缝工程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费、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安全。
-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开工时间: 2020-9-10(以甲方通知为准)
- 竣工时间: 2020-10-20 (以甲方通知为准)
- 质量目标: 合格
- 现场条件:
施工用水: 由招标方提供接口;
由招标方提供总接线位置,装表计量,投标报价中不扣除。
场内外道路及其它现场情况:投标方应认真察勘,中标方不得提出延期和补偿要求。
其他:现场施工人员食宿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 项目经理资格:拟投标的项目经理已经得到招标人预审合格
其他: 无 。
-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招标项目的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与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踏勘现场。但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或损害,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投标单位需要招标单位解答的问题,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其他: 无 。
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标的项目经理已经得到招标人预审合格。
- 其他: 无 。
-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投标人领取施工图纸时须交纳图纸押金 / 元人民币。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图纸押金在其退还全数图纸后予以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图纸押金在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 其他: 无 。
- 资金支付: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凭甲方代表出具的证明材料、发票至甲方办理结款手续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经甲方或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施工竣工图纸及资料由甲方成本主管部门审核并交甲方总公司成本主管部门决算审定后付至决算总价的95%(剩余5%为质量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无质量问题的,30日内付至结算总额的100%(不计息支付)。
-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署主体、收付款主体、开票主体、供货(提供劳务)主体应保持完全一致,除双方另行达成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接受委托收付款。
- 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税金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满足合同付款条件/付款时间、向甲方申请支付前,须为甲方开具等额合法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甲方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验证通过后,对于符合合同款项支付约定的进行支付。
- 乙方提供甲方的发票如被税务机关调查的,乙方义务协助配合税务机关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如因乙方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须在7日内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税务机关罚款、滞纳金及相关损失等。
- 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相应价款,双方保证其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真实合法;乙方为一般纳税人的,须向甲方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复印件;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付款迟延风险或其他风险。
- 由于功能、布局调整所增加或减少的供货材料,由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中标单位,该部分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予以调整。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提供的决算经过程序确认后,招标单位根据最终甲方确认的结算数量结算货款额。
- 双方一致同意,在未达到本条第一项付款条件/时间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配合开具合法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相应付款条件/时间不变。
- 保理支付:本合同工程款甲方有权以商票或保理的形式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具体详见附件)
- 补充约定:对于经甲方所属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或造价公司盖章确认的预结算资料,甲方所属集团的审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抽查复审,被抽查的预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的复审结果为准。乙方须积极配合完成复审工作,包括提供所需资料及进行相关的解释说明,并按照复审结果执行扣款及整改。若乙方不配合复审工作或不执行扣款、整改,甲方有权在款项支付环节直接执行扣款。
- 其他: 甲方每逢6月、12月不支付工程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