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类型:采购类招标文件
编号:476-4763
格式:rar/doc
人气:32
发布时间: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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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 |
|
个数 |
包号 |
|||||
4 |
1020AC-1016001-0001 |
高压开关柜-10kV-标准化定制 |
台 |
740 |
4 |
包1~包4 |
6 |
1020AC-1016006-0002 |
环网柜-10kV-SF6-标准化定制 |
面 |
2997 |
6 |
包1~包6 |
8 |
1020AC-1016012-0002 |
环网箱-20kV |
台 |
99 |
2 |
包1~包2 |
14 |
1020AC-1008003-0004 |
柱上断路器-20kV真空 |
台 |
332 |
1 |
包1 |
15 |
1020AC-2101005-9999 |
低压开关-营销 |
个 |
44270 |
1 |
包1 |
16 |
1020AC-2101005-0001 |
低压开关-微型断路器 |
个 |
72413 |
1 |
包1 |
17 |
1020AC-2101004-9998 |
低压熔断器 |
个/件 |
33860 |
1 |
包1 |
19 |
1020AC-1022001-0002 |
高压熔断器-10kV-标准化定制 |
只 |
50998 |
4 |
包1~包4 |
21 |
1020AC-1101001-0001 |
线路保护-10kV |
套 |
528 |
1 |
包1 |
22 |
1020AC-1502008-0001 |
防雷设备-10kV线路过电压保护器 |
台 |
98427 |
3 |
包1~包3 |
26 |
1020AC-1027001-9999 |
交流穿墙套管 |
只 |
479 |
1 |
包1 |
27 |
1020AC-2101006-0002 |
低压电流互感器-计量 |
台 |
239000 |
3 |
包1~包3 |
29 |
1020AC-1307013-9999 |
通信单元-HPLC |
只 |
3765000 |
16 |
包1~包16 |
38 |
1020AC-1402013-9999 |
布电线 |
米 |
6734912.2 |
4 |
包1~包4 |
40 |
1020AC-1408006-0004 |
电缆保护管-BWFRP |
米 |
93100 |
2 |
包1~包2 |
47 |
1020AC-1401005-9999 |
铁塔-10kV |
吨 |
516.649 |
1 |
包1 |
51 |
1020AC-1405039-9999 |
复合横担绝缘子 |
支 |
2253 |
1 |
包1 |
55 |
1020AC-1304049-9999 |
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
台 |
27732 |
1 |
包1 |
58 |
1020AC-1107007-0005 |
配电终端-台区智能融合终端 |
套 |
62155 |
20 |
包1~包20 |
59 |
1020AC-1035004-0001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标准化定制 |
套 |
360 |
8 |
包1~包8 |
60 |
1020AC-1035006-9999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套 |
3451 |
12 |
包1~包12 |
61 |
1020AC-2209006-0001 |
带-阻燃包带 |
米 |
759760.8 |
1 |
包1 |
62 |
1020AC-1701016-0002 |
防火板-封堵板材 |
平方米 |
103590.75 |
2 |
包1~包2 |
63 |
1020AC-1701016-0001 |
防火板-隔板 |
平方米 |
16221.68 |
1 |
包1 |
64 |
1020AC-1802020-0003 |
防火堵料-密封胶 |
千克 |
22069 |
1 |
包1 |
65 |
1020AC-1802020-0002 |
防火堵料-柔性有机 |
千克 |
1289781.85 |
2 |
包1~包2 |
66 |
1020AC-1802020-0001 |
防火堵料-无机 |
千克 |
1413229.5 |
2 |
包1~包2 |
67 |
1020AC-1701019-9999 |
阻火包 |
个 |
3414333 |
5 |
包1~包5 |
68 |
1020AC-1802010-9999 |
防火涂料 |
千克 |
896516 |
6 |
包1~包6 |
69 |
1020AC-1802043-0002 |
固化剂-阻燃不发泡 |
千克 |
54139.12 |
3 |
包1~包3 |
70 |
1020AC-1802043-0001 |
固化剂-阻燃发泡 |
千克 |
92092.54 |
5 |
包1~包5 |
71 |
1020AC-1902003-0001 |
胶板-防火毯 |
平方米 |
25034 |
3 |
包1~包3 |
72 |
1020AC-1216005-0001 |
通信网关-配电站房 |
台 |
2000 |
3 |
包1~包3 |
73 |
1020AC-9205007-0001 |
服务器配件-无线公专路由器 |
个 |
18254 |
2 |
包1~包2 |
74 |
1020AC-1104003-9999 |
时间同步装置 |
套 |
215 |
4 |
包1~包4 |
75 |
1020AC-9207002-0001 |
不间断电源系统配件-电源管理模块 |
个 |
4114 |
2 |
包1~包2 |
76 |
1020AC-9202004-0001 |
直流电源系统配件-电容电池 |
个 |
1519 |
2 |
包1~包2 |
77 |
1020AC-2101010-0001 |
充电电池-磷酸铁锂电池 |
个 |
2955 |
2 |
包1~包2 |
78 |
1020AC-1506004-9999 |
电缆沟盖板 |
面 |
8370 |
1 |
包1 |
79 |
1020AC-2209100-0001 |
气体钢瓶辅助装置-绝缘过温保护装置 |
套 |
37035 |
1 |
包1 |
80 |
1020AC-1408013-9999 |
电缆封头帽 |
只 |
26312 |
1 |
包1 |
81 |
1020AC-1401007-9999 |
水泥制品 |
块 |
66463 |
2 |
包1~包2 |
82 |
1020AC-2805001-9999 |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
套 |
38 |
2 |
包1~包2 |
83 |
1020AC-1602024-9999 |
铜排 |
千克 |
169217.516 |
1 |
包1 |
84 |
1020AC-1101029-9999 |
故障录波装置 |
套 |
193 |
2 |
包1~包2 |
85 |
1020AC-2211030-9999 |
铅封 |
个 |
11111000 |
2 |
包1~包2 |
86 |
1020AC-1106001-9999 |
端子箱 |
个/面 |
772 |
2 |
包1~包2 |
87 |
1020AC-1408010-9999 |
电缆接线端子 |
只 |
642484 |
1 |
包1 |
88 |
1020AC-1016008-0001 |
配电箱-应急电源接入 |
个 |
90 |
1 |
包1 |
89 |
1020AC-1107004-0003 |
数据采集终端-单相接地故障判别装置 |
套 |
1214 |
2 |
包1~包2 |
90 |
1020AC-1403010-9999 |
预制光缆 |
米 |
34531.63 |
1 |
包1 |
91 |
1020AC-1028001-9999 |
封闭绝缘母线 |
米 |
1473.376 |
1 |
包1 |
92 |
1020AC-1305001-9999 |
电能表标准设备 |
只 |
257 |
1 |
包1 |
93 |
1020AC-1109010-9999 |
UPS电源(不间断电源) |
套 |
97 |
1 |
包1 |
94 |
1020AC-1502014-9999 |
接地电磁锁 |
套 |
3131 |
1 |
包1 |
95 |
1020AC-1501016-0001 |
拉线保护套-pvc |
个 |
111992 |
1 |
包1 |
96 |
1020AC-1405014-9999 |
拉紧绝缘子 |
只 |
64000 |
1 |
包1 |
97 |
1020AC-2202079-9999 |
带电显示器 |
个 |
419 |
1 |
包1 |
98 |
1020AC-1109007-0001 |
蓄电池组-成套 |
套 |
614 |
1 |
包1 |
99 |
1020AC-2401011-9999 |
终端服务器 |
台 |
117 |
1 |
包1 |
100 |
1020AC-1014001-9999 |
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 |
套 |
15 |
1 |
包1 |
101 |
1020AC-2801013-9999 |
智能终端 |
只 |
39 |
1 |
包1 |
102 |
1020AC-2209075-9999 |
RFID电子标签 |
个 |
18984 |
1 |
包1 |
103 |
1020AC-1109002-9999 |
交流电源系统 |
套 |
6 |
1 |
包1 |
104 |
1020AC-2801014-9999 |
合并单元 |
套 |
28 |
1 |
包1 |
105 |
1020AC-1106002-9999 |
电能表屏 |
面 |
65 |
1 |
包1 |
本次招标的协议库存需求为年度全省范围内预估需求计划,标包的项目地区不代表最终协议库存订单执行的地区,最终以订单执行实际下达的项目地区为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ⅱ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ⅲ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4)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6)(本条款对未开展资质能力核实的物资不适用)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简称《证明函件》),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证明函件》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证明函件》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8)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的要求详见附件一“是否接受代理或经销”列,“/”代表不接受代理或经销。
3.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3.4.2代理商投标需要取得制造商的授权。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以下简称:ECP2.0)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招标文件。
ECP2.0与ECP1.0会员信息不互通,需重新注册,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ECP2.0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电子钥匙在ECP1.0、ECP2.0两个平台通用,如为ECP1.0平台老用户且具有有效的CA证书电子钥匙,仅需注册ECP2.0并下载安装新版电子钥匙安装包,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ECP2.0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ECP2.0账号和密码,以及电子钥匙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5.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仅指投标保函,招标人不接受其他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5日下午15:00。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相应的投标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采用投标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将投标保函原件、查验回单原件同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王桂梅收)。
招投标信息系统:
(1)ECP2.0。
(2)“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bid.js.sgcc.com.cn/tyzb/tyzb2.0/fwdt/index.html#/login?ZZXZ=GWJSZB ,以下简称:国网江苏招标网站)。特别提醒:江苏公司招投标信息系统已更新升级,获取江苏公司招投标工作相关信息请访问此网站。
投标工具:
(1)国网离线投标工具(对应ECP2.0)。请各投标人在ECP2.0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平台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2)江苏离线投标工具(对应国网江苏招标网站)。特别提醒:江苏离线投标工具已更新升级,届时旧版将无法使用,请各投标人及时访问国网江苏招标网站(https://bid.js.sgcc.com.cn/tyzb/tyzb2.0/fwdt/index.html#/login?ZZXZ=GWJSZB)“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离线投标工具。(非国网江苏招标网站会员无法正常使用该工具,请在国网江苏招标网站首页点击“注册”并按照指引及时注册会员)操作问题联系平台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25-86876182/025-86876183。
递交流程:
(1)按国网离线投标工具要求,制作并提交所需电子投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之后可操作);
(2)将国网离线投标工具中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出;
(3)按江苏离线投标工具要求,制作并提交所需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从国网离线投标工具中导出部分,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一个工作日可操作);
各招投标信息系统所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保函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投标保函除外);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楼5楼开标大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投标人可登陆ECP2.0使用本人CA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bid.js.sgcc.com.cn/tyzb/tyzb2.0/fwdt/index.html#/login?ZZXZ=GWJSZ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邮编:210036
传真:025-81022014
咨询范围:招标项目相关疑问、澄清
联系人:孙经理025-81022079
咨询范围:标书下载、保证金投退通知、中标服务费收取通知、业务问题收集等
联系人:王工025-81022019/葛工025-81022040/韩工025-81022042
咨询范围:国网江苏招标网站及江苏离线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联系人:陈工025-86876182/王工025-86876183
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15号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方式:025-85853808
8.1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2本次招标的通信单元-HPLC标段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要求具体见附件二“最高限价”。
8.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将澄清内容上传至ECP2.0相应位置。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ECP2.0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ECP2.0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8.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请各位投标人登陆网上服务大厅((https://bid.js.sgcc.com.cn/tyzb),在企业信息维护中填写完整的开票信息,招标公司据此开具相关发票(招标代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该信息填写错误或未及时填写该信息导致发票开具错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5为确保增量设备实物“ID”源头管控,落实国网公司关于增量设备实物“ID”赋码贴签及技术参数的要求,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增量设备实物“ID”标签安装和技术参数录入要求补充条款(详见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公共信息栏2019/12/11发布的公告http://ecp.sgcc.com.cn/ecp1.0/html/news/014001006/76734.html)。
8.6投标人应对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规格货物所报单价应保持一致,如对于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规格货物所报最高单价比最低单价高出1%以内的,根据偏差情况作适当扣分处理;高出1%及以上的,该标段下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8.7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主要部件/原材料的供应商、型号需唯一并足额(100%)响应,否则投标人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8.8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投标人应按照资格业绩条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关于报告出具机构、试验类型、试验项目等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8.9业绩审核标准
8.9.1.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9.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其业绩以《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所载明的数据为准,不需提供支持文件,《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所载明的有效的核实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核实时间段内的业绩支撑文件无需编入投标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8.9.3.业绩数量按照物资类别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8.9.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8.9.5.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8.9.6.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9.7.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8.10.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8.10.1.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函件有生产许可证记录,不需提供材料扫描件。在更新材料或没有《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函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8.10.2. 投标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投标产品种类对应。部分标段未要求提供的可不进行审查。
8.10.3.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招标物资类别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8.10.4.关于生产许可证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8.11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8.11.1.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有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记录,不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在更新材料或没有《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须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扫描件。
8.11.2.投标人提供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8.12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8.12.1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有生产试验设备记录,不需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在更新材料或没有《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
8.13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供应商寄存合作协议书》,见本公告附件三。
8.14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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