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群平台服务及在线考试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类型:采购类招标文件
编号:476-4791
格式:rar/doc
人气:25
发布时间: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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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委托,对下述 网站群平台服务及在线考试系统建设项目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密封提交响应文件,并委派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
1.采购编号:2020-ZS1459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4.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购买或者邮寄购买磋商文件,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15:00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服务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磋商时间:2020年11月20日15:00时,磋商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评标室。
7.以上信息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8.采购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岗位 |
联系人 |
工作职责 |
联系方式 |
项目负责人 |
蔡先生 |
负责采购文件的咨询、答疑以及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等 |
电话:0592-2297762 邮箱:532609844@qq.com |
服务台 |
叶小姐 罗小姐 |
报名、采购文件发售与邮寄以及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事宜等 |
电话:0592-2202255 电话:0592-2207755 |
财务 |
蔡小姐 |
负责磋商保证金收退等 |
电话:0592-2297867 |
需要采购文件电子版的已报名供应商,可向项目负责人的上述邮箱发出邮件请求,邮件必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已报名的供应商名称及报名经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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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话总机:0592-2207755 2202255 公司传真:0592-2212277 2231155 公司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361004) |
9.磋商保证金、标书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
标书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 |
磋商保证金 |
收款人全称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
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
帐号 |
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
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
磋商保证金数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A |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在线考试系统建设 |
1项 |
2 |
网站群平台服务 |
1项 |
3 |
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与在线考试系统的接口开发 |
1项 |
说明:
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供应商应对所有标的做出响应。
2.主要技术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4.服务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后进入3年维护期。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A、B、C的条款号是与《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前附表A、B、C的内容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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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名称:网站群平台服务及在线考试系统建设 项目内容:网站群平台服务及在线考试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2020-ZS1459 控制价:6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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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采购人名称: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三秀路1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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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供应商邀请方式(以下句前注有”√”的方式为本次采购确定的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 )其他邀请方式: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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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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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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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可能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条款:无 可能变动的合同草案条款: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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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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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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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形式: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收 款 人: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帐 号: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开 户 行: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提交时间: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以上所列金额自行办妥、缴交至以上账户,磋商保证金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实际到帐,。 其他要求:磋商保证金应从磋商供应商的帐户缴交,不接受现金、银行现金解款、现金支票,不接受从非磋商供应商的帐户缴交的磋商保证金,否则按未提交磋商保证金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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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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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数额: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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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核心产品或主体功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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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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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
本须知前附表B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磋商小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资格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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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
B1 |
二 |
3 |
合格的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 |
B2 |
二 |
3.1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说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处理。 |
符合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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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
B3 |
二 |
12.7 |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B4 |
二 |
12.9 |
供应商应将上述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页码,并编列响应文件目录、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漏读,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或承担不利的评审结果。 |
B5 |
二 |
15.2(2) |
①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②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 ③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
B6 |
二 |
15.2(3) |
①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②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③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④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⑤报价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⑥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⑦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分项报价; ⑧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⑨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含带★或*条款),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B附录:其他无效响应条款对应序号一览表”。 |
特别说明: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在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之前(即提交补充响应文件之前)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初始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在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之后(即提交补充响应文件之后)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重新进行符合性检查。 |
说明:“资格性要求”、“符合性要求”中任一条款检查不合格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以下任一条款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章节 |
无效响应条款内容或其对应序号、条目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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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1.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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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2.报价要求 |
★2.4本采购项目的控制价为人民币陆拾肆万伍仟元整(¥645000.00),控制价为供应商任一轮报价的最高限价,供应商任一轮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属无效报价。 |
一、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审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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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程序 1.响应文件的评审 1.1资格性检查:详见本须知前附表B 1.2符合性查检:详见本须知前附表B 2.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详见本须知第16条 3.磋商供应商是否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并确定进入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3.1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资格性检查合格; (2)符合性检查合格。 3.2确定进入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则不进入磋商程序。 4.磋商 5.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6.比较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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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标准 (一)具体的评审标准 1.磋商小组将按以下评审方法与标准,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1 技术分F1(按满分65分打分,占总分的权重A1=65%)
1.2 商务分F2商务分F2(按满分25分打分,占总分的权重A2=25%)
1.3 价格分F3(按满分10分评分,占总分的权重A3=10%) 1.3.1价格评审 (1)算术错误修正(如有):详见本须知第16.2条 (2)评审价: 漏(缺)项修正(如有):详见本须知第19.2条。 评审价=最后报价±算术错误修正数+漏(缺)项修正数 1.3.2磋商基准价及价格分 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评审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F3=10×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评审价 2.供应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即F1得分)少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认定为无效响应,且其最后报价不列入磋商基准价的计算。 3.供应商综合得分= F1+F2+F3 说明:通过算术平均计算各供应商商务和技术的汇总得分,计算技术汇总得分、商务汇总得分及价格分时,经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计算供应商综合得分时,经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5.排序及排序规则: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原则对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排序: (1)综合得分高者排序在前,即:综合得分最高者排序第一,综合得分次高者排序第二,以此类推。 (2)综合得分相同时,评审价低者排序在前; (3)综合得分相同且评审价相同时,技术分得分高者(即F1得分高者)排序在前; (4)综合得分、评审价、技术分均相同时,从前述相同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产生排序在前的供应商。 (二)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排序情况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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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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