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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依据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的鄂采计【2020】-12638号预算执行计划,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核酸质谱检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9    10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5-2008-ZCHW0783
  2.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核酸质谱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400万元
  4. 最高限价:4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 采购需求核酸质谱检测系统1套,其检测通量:96芯片/384芯片;内置电脑控制机械臂;激光脉冲30 Hz,4纳秒;检测质谱范围<10000 道尔顿(Daltons);质量分辨率在8500 道尔顿(Daltons) 位置,其分辨率大于85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允许提前交货

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

质量目标:全新合格产品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 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生产企业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代理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2. 注册审核通过后,请于2020年  8 月 18  日至2020年  8 月 25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500.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4. 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5.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注:注册电子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并能正常接收短信,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_2020__9__10__14__30__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2  会议室。
  3. 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1.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联系方式:邢老师、027-67812503

  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素芳

电 话:027-87272702

电子邮箱:784591592@qq.com 

 

 

            2020年8月1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表所列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名  称

内           容

2.1

采购人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2.2

监管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2.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8

进口产品

R不接受

£接受  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          

3

项目属性

货物

4.2

平台服务费

不收取

4.3

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 50% 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同时领取发票。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其他事项:中标人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需提供以下开票信息:1)开票单位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

6.5

答疑会

R不集中组织

£集中组织,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8.1

现场考察

R不召开

£召开,召集时间:               

召集地点:               

12

投标报价

R人民币

£人民币或其他主要国际流通货币。

£其他

13

备选方案

R不接受

£接受

14.1

中标后分包

R不允许

£允许

15.1

联合体投标

R不接受

£接受

17.1

投标保证金

R不收取

£收取。

18.1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19.1

投标文件形式

(1)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2)电子版:未加密PDF格式,电子版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为盖章扫描件;份数: 1 份;形式:U盘

(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若有交纳保证金要求的)各两份一并装入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字样。

所有投标文件接收后概不退还。

投标文件密封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19.4

实物样品

R不需要

£需要

样品的包装及递交要求:                     

19.5

现场演示

R不需要

£需要,演示要求:                          

21.1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23.1

开标时间、

地点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26.1

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评审专家4名组成。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29.7

多包中标规定

R无

£有,若投标人同时投标多包,将按包分别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可中多包

31.1

履约保证金

R不需要

£需要

31.5

付款方式

中标后与采购人协商。

33

质疑提交

质疑时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联系电话:027-87272702,邮箱:784591592@qq.com

 

注意: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指定网站发布的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答疑、澄清、通知公告等)。

补充说明: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 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关于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6月9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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