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中学学生桶装饮用纯净水及矿泉水采购(第二次)招标文件
类型:采购类招标文件
编号:476-4882
格式:rar/doc
人气:34
发布时间: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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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对璧山中学学生桶装饮用纯净水及矿泉水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 (元/桶) |
询价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桶装饮用纯净水(每桶净含量≥18.9L/桶) |
11 |
10000 |
1.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2.至少报价一项。 |
2 |
桶装饮用矿泉水(每桶净含量≥18.9L/桶) |
13 |
10000 |
学生用水采取学生自愿原则购买。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桶装水销售或预包装食品销售,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必查。
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投标人所投标品牌桶装水的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为饮料)、取水许可证(上面注明地下水或地表水)。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品牌的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为饮料)和取水许可证(上面注明地下水或地表水)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饮水机厂家的营业执照、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人需提供所投饮用水包装水桶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投标时需提供以上资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桶装饮用纯净水或矿泉水水质检测合格报告。投标时提供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自行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43号(璧山中学高中部)行政楼302会议室。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4月24日北京时间9:30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北京时间10:30。
(六)开标时间: 2020年4月24日北京时间10: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缴纳询价保证金形式:现金,现场缴纳。(以信封封存,写明投标单位全称)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无息予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三)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向重庆市璧山中学校缴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招标公告单位名称: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开户名: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开户行:农商行璧山支行,账号:2101010120010000014320010备注:璧山中学20310719)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不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
2、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3、同一合同项(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人:重庆市璧山中学校
联系人:凌老师/唐老师
电 话:13594377450 /18290436182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43号
(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各潜在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请咨询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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