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2020年第五批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类型:采购类招标文件
编号:476-4968
格式:ra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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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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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采购项目单位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资金:自筹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采购人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服务商(供应商)(以下简称“参与服务商(供应商)”)就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2020年第五批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提交密封且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详见采购需求计划一览表
本次采购要求参与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必须满足本采购工程实施需要。近三年内至今在招应答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录。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参与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应答。
g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的,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0)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指专门从事建筑物与构筑物(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3.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
3.3 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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