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供水调度中心11-20F窗帘自行采购安装采购文件
类型:采购类招标文件
编号:476-5141
格式:rar/doc
人气:15
发布时间:2021/1/26
预览
第一章 采购邀请
因工作需要,中国共产党金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就该单位的县城乡供水调度中心11-20F窗帘自行采购安装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县城乡供水调度中心11-20F窗帘自行采购安装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县城乡供水调度中心11-20层采购安装窗帘,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文件第五章。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万元,如果报价超过预算均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3、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的资质要求材料为必须满足条件,有一项不满足,做废标处理。
四、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金湖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获取。
五、项目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1年1月25日上午9 :3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开标六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5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开标六室。
3、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杨主任
(2)联系电话:15250865498,86805662。
(3)文本联系:86986001
八、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开标。
特别说明:
各潜在供应商:应金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封信》的通知,各潜在投标人代表在入金时须按该通知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
应疫情防控要求,各潜在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市民中心时必须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
1.必须从招投标专用通道进入。
2.规范佩戴口罩。各潜在投标人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
3.查验健康码。实行“一扫一进”,并严格控制人员1米间距,必须查验苏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苏康码为绿码或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者方可进入市民中心。老年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的纸质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社区证明等优先进入。
4.检测体温。有序进行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2℃,不得进入市民中心。
特此澄清说明!
本网站内容收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9 标书范本网 Popula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