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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块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类型:工程标书范本

编号:450-4528

格式:rar/doc

人气:50

发布时间:20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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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博义盐灶项目Y-10地块桩基础及基坑支护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建筑单位:绿地集团海口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绿地建筑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2月6日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依据 3

第二章   工程概况 3

第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架构 4

第四章   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4

第五章   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措施 8

第六章   环境管理方案及保护措施 17

第七章   门卫制度 20

第八章   治安保卫制度 21

第九章   重大危险源控制计划清单 23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绿地博义盐灶项目Y-10地块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纸;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合同;

4、海南省、海口市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第二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拟建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博义村盐灶路与八灶路的交叉口,东面紧邻八灶路,北面紧邻盐灶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由4栋32层住宅,3层商业楼及2层整体式地下室组成,地下室开挖深度7.5m左右,

2、本工程呈多边形,总面积约11000m2,周长约401m,基坑底标高为-4.35—4.95m,基坑开挖深度约为7.35—7.55m,电梯井开挖落深1.9-2.7m拟建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支护采用排桩灌注桩挡土+一道圆环形支撑,灌注桩直径为1100mm和1200mm,间距1500mm,混凝土为水下C30,外设一排搅拌桩止水帷幕。附基坑围护结构平面布置图。

3、本工程结构体系为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

4、基础类型:静压预置高强管桩基础,地基基础承载力值详见图纸;

5、场地特点:本工程占地较为集中,场地狭小,附近有未拆迁的住户,两侧临街,位于交叉路口来往车辆繁杂。

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施工现场和环境管理按规范、省市文明施工标准、安全生产工地以及环境管理标准进行布置和管理,实现以下目标:确保文明施工工地。

第三节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架构

1、安全经理:许进平

2、组员1:赵红军

3、组员2:许进平

4、组员3:马书平

5、组员4:肖陈龙

6、组员5:钟磊

安全经理: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全面工作;

组员1:负责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的日常工作;

组员2:负责现场围蔽、现场防火、负责材料堆放、施工现场,机械布置;

组员3:负责封闭管理、现场道路,治安综合治理,厕所;

组员4:负责施工文件资料、卫生保健,宣传,环境保护;

组员5:负责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水的管理

第四章   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海南省和海口市文明施工规定,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制定并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规范,设立专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小组责任人,24小时管理以下主要内容:

    (1)、现场道路:原有大门作为施工车辆主要进出口,厂内原有硬化道路作为施工临时道路,出入厂区严格按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办理车辆出入许可证。保证车辆出入方便安全,也有利于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与厂区实行隔离封闭式施工,基础土方开挖时,安排专人轮班在工地出入口检查土方运输车辆的轮胎,避免运输车辆轮胎的淤泥污染路面。

     (2)、现场排水:现场排水主要考虑雨天地面雨水以及其它用水能迅速排除,并防止进入基坑,施工现场基础采用井点排水,统一排放至指定的雨水管网,使水及时排向排水系统。

     (3)、材料、构件堆放:砂、碎石、水泥、钢筋、模板、泥浆等堆场,分类堆放并标识。

     (4)、机械布置:场内2台静压桩机、4台水泥搅拌桩机、1台长螺旋钻孔机、3台挖掘机、2台汽车吊、2台旋挖机、6台柴油发电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用电采取柴油发电机设备自发电,做到有专人管理,做到电箱漏电保护器安全可靠,不同时跳电,保证电箱反应灵敏安全可靠。

      (6)、施工临时用水设计:水源本工程施工用水由厂区现有指定水源接驳点引入施工现场。

      (7)、临时设施:本工程临时设在工地范围内,场内办公室、员工宿舍、仓库、卫生间,符合防火要求。

  (8)、周围环境卫生打扫、冲洗、喷水、降尘。

2、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室外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必须三通一平,有防泥浆、污水外流设置,保持排水畅通,泥浆后台机位及其它操作地点周围保持清洁,保证灌注桩、水泥搅拌桩用泥浆供浆渠道畅通不得外泄至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围栏封闭管理,设置指定进出口防止外来人员及施工人员随意出入放生安全事故。

3、临时供排水:开工前完成临时水管线的敷设无滴漏和长流水现象,临时排水要按规定自成系统。

4、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现场宣传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有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5、安全防护设施:物料装拆时严禁随意掷物,排栅架子、安全网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临边、洞口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6、现场图表规格:施工现场办公室内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表、晴雨表以及各岗位责任制制度等张贴上墙,且要求内容清晰、图实相符,随施工不同阶段及时进行调整。

7、外来工的管理:

⑴、建立外来工档案,做好“证卡”登记。

⑵、施工班组人员进场后由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厂区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项目部、分公司),填写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表。

⑶、班组长必须对所管辖的外来人员全面负责,项目部与班组长签订防火、治安、卫生责任状,落实宿舍管理责任。

⑷、施工单位必须成立卫生领导小组。落实民工宿舍区的“爱卫”责任人。

8、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⑴、施工现场固定安装的机械设备基础部分不得积水,视不同的设备种类搭设适用、牢固的操作台和机棚,并在显眼处张挂公司统一的安全操作警示牌。

⑵、施工现场流动安装的小型机具,要设置简易有效的临时防雨设施。

⑶、各种施工机具班后要按规程进行保养,保持机容整洁。

⑷、施工现场安装的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前,机械表面应油漆翻新,保持机械设备清洁完整。

⑸、现场供配电干线安装架设要稳固整齐,相线零线要按顺序敷设布置,架设高度必须符合规范。

⑹、施工现场安装的配电箱、开关箱采用公司统一的标准箱,箱门加锁。

9、施工现场卫生

⑴、施工现场、水沟无滋生蚊蝇,排水沟无垃圾堵塞。

⑵、设卫生责任人,有卫生检查记录。

10、施工现场沿建筑物周边修排水沟,保证排水通畅,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11、施工现场为禁烟区,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厂区的动火作业票制度,动火作业派专人看护,动火作业区域5米内设置灭火器,氧气乙炔瓶分开放置不得低于5米。

12、施工管理人员统一佩戴公司员工卡。

1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佩带胸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交底,禁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出施工场地。

14、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按规划堆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并给予标识。

15、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并给予标识。

16、制定消防制度,配置消防设施,按照要求办理动火手续。

17、施工场地张贴安全标语及环境标语。

18、清运余泥的车辆,余泥面要夯实,不能装车过满,并要洗车方能上路。

19、定期对场地卫生清洁检查,清疏沟渠、水井、积水,定期灭蚊。每天由专人打扫、清理公共生活场所卫生,卫生制度必须张贴上墙。

20、建立文明施工责任人制度,加强对工人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大门口张拉宣传横幅,工地内张贴宣传标语,现场人员一律佩带工作胸卡,施工、生活污水要经过滤池及砂井才排放入厂区管道。

21、制定保健急救措施,落实现场配置措施。

22、落实防尘、防噪音措施。

              第五章   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措施

1、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1.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1.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2.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2.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3.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3.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4.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4.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4.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4.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5.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旋挖、水泥搅拌桩、静压桩等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5.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5.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5.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5.6、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5.7、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5.8、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5.9、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5.10、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

6、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6.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6.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6.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6.4、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6.5、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生产。

6.6、搅拌桩机、静压桩机、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6.7、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6.8、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7、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7.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江苏省南通市市颁布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7.2、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7.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7.4、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7.5、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7.6、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边、五临边”防护。

8、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8.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8.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8.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8.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9、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9.1、必须坚持进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

9.2、严格组织班组的班前安全交底。针对当班内容、作业环境、作业特点、作业人员素质组织班前交底。

9.3、班前交底活动情况的检查,每工班不小于二次,工后进行讲评。

9.4、班前交底活动考核与经济挂钩,未参加交底活动的个人,扣减当日工资的20%,未进行班前交底活动的班组,扣减全班组工资总额的10%。

10、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0.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10.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10.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10.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10.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0.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0.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11.1、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和领导、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隐患没有消除不放过。

11.2、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要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处理整改,并于当天上报分公司。

11.3、发生重伤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保护好现场,施工队组人员调查,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总公司。

11.4、发生重大作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分公司立即上报主管机关,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等上级组织等候处理,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

11.5、各种事故均必须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重大事故必须在20天内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上报。

11.6、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11.7、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1.8、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做好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保管工作。

11.9、对事故要分明责任,严肃处理。

12、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2.1、建立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2.2、项目经理部安排一或两人(资料员、安全员)负责记录、整理、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建立档案。

12.3、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要经常检查了解指导资料整理建档工作。

13、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3.1、分公司根据承建项目的施工情况,安排适量的款额购置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之需要。

13.2、实行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管理每日自检制度。每天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进行全面自检,凡违反施工现场劳动规定的要求及时指出并整改。由施工员在当天的施工日志上做出自检记录。

13.3、分公司定期自检。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劳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14、消防管理制度

14.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14.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14.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14.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4.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14.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4.7、工程内使用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4.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厂区安全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4.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4.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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