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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建筑洁具采购标书范本--回应标范本

类型:采购标书范本

编号:456-4486

格式:rar/doc

人气:556

发布时间:201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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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卫生洁具买卖合同

 

买方:              (以下简称需方)

卖方:              (以下简称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合计

(大写)

 

1.2. 以上价款包括需方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货到需方工地按需方指定地点堆放至供需双方办理交货验收手续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2.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应根据需方在上述交货地点指定的场地卸货。交货地点应为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水平搬运距离不超过50米,垂直搬运距离不超过一层。

产品在到达需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供方办理,并由供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产品质量要求

4.1. 供方按本买卖合同约定提供产品给需方;

4.2.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买卖合同供方、需方及需方所委托之工程监理公司三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封样的产品样本和供方产品说明书所列之标准和功能。

5. 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 供方须在合同签定后7天内提供本合同规定产品的样品各二套,由供方、需方各收执一套,同时由需方、供方及需方委托之工程监理公司三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封样,作为以后货物验收的标准,“期间封样的产品由供方、需方各保管一套”待本合同规定所有洁具验收完毕后,由供方收回封样,需方须保证样品的完好无损,否则照价赔偿。

5.2.  供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前25天,以普通传真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需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收与保管的要求,需方须在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经需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确认后供方方可发货,需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3. 货物到达本合同第2点约定交货地点时,产品包装应符合供方产品包装要求,包括出厂日期、规格型号、产品种类、体积重量、标准代号等,货物在交货验收前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1. 货物到达本合同第2点约定交货地点时,产品包装应符合供方产品包装要求,包括出厂日期、规格型号、产品种类、体积重量、标准代号等,货物在交货验收前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供方承担,需方书面制作货物到交货地点的时间证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本合同发货确认函约定之产品,供方须按照发货确认函之要求提供产品给需方,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需方交货验收清单共同签字时间为准,若货到8个工作小时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任何一方未到,则视为认可到场各方的验收结果,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

5.5. 交货后需方委托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需方负责照价赔偿;

5.6. 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需方应制作书面收件证明给供方。

6. 施工验收方式

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卫生洁具施工的技术指导,协助需方卫生洁具的施工一次性通过验收。

7. 货款支付方式

7.1. 第一期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5天内,需方应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货款。

7.2. 第二期货款支付:需方在收到齐全的供方提供的供方请求需方付款函、等值金额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本合同交货验收合格产品总价90%的货款给供方,否则视需方违约。

7.3. 第三期货款支付:需方在本合同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4个月届满时于收齐供方提供的供方请求需方付款函、等值金额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本合同货物总价97%的货款给供方,否则视需方违约,余下3%货款作为供方产品质量保证金。

7.4. 需方在本合同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收齐供方提供的供方请求需方付款函、等值金额发票,扣除供方应付的保修费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本合同余下之货款给供方。

8.保密条款

  1.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批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对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货款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9. 违约责任

  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供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需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5%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30天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另行确定供方,供方须向需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10%为违约金;
  3. 供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  需方若工程进度推迟交货时间,供方有权对本合同约定之交货时间作在顺延理解并不视作供方迟逾交货。

  1. 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给供方的,应承担对等的违约责任即每逾期一天须向供方支付逾期未付清货款总额的0.5%作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超过30天需方还应向供方支付本合同总货款10%作违约金。

10. 产品保修约定

  1. 保修期自本合同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陶瓷件保修期为   年,五金件保修期为   年,包括免费提供材料和洁具施工,详细保修内容见陶瓷、浴缸、龙头及浴洒的保证书,保证书内的保修起始日期以本条款为准;
  2. 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费用;需方及需方委托之单位人为原因造成产品责任不包括在内,详见供方之产品保修书。
  3. 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 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包括需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反应,具体时间如下:
    1. 供方须在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由于供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非人为损坏所涉及的保修、维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2. 当供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规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供方提供书面证明后,需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供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3. 当供方质量保修金不能满足2)条需要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供方追回;
    4. 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1.不可抗力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11.5.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需方或供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因交通意外、发生供方投保之保险事故等导致供方迟延交货的应免费。

12. 纠纷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供方所在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 其他

13.1.本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在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货款时属供方所有。

13.2. 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供、需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履行合同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按合同载明的地址送交合同收件人,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五个工作日送达,而此种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13.3. 关于本合同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并载明与本合同有关,并由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3.4.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如产品封样的样本、发货确认函、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交货时间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技术资料、收件证明等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加盖公章):                            供方(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投标承诺书

 

                                  招标中心:

作为参与贵单位                          的单位,我方已详细阅读了贵单位所发出招标文件、长期合作意向书以及拟签订合同版本,承诺接受招标文件、长期合作意向书以及拟签订合同版本中所有条款。

中标后,我方若不按中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长期合作意向书以及拟签订合同版本,或者长期合作意向书以及拟签订合同版本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我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

(签字盖章)

投标单位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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