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观澜城S3地块、单县观澜城一期防水工程招标文件
类型:工程类招标文件
编号:469-4905
格式:rar/doc
人气:49
发布时间: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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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万腾•魏县观澜城S3地块、单县观澜城一期防水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1、魏县观澜城S3地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东南新区区域,广源街以东,东源街以西,天雨路以南,天泽路以北。项目总占地125.3亩(83533.81万平米),容积率2.06,绿化率43.54%,规划13栋住宅楼,设计居住户数1350户,业态为小高层+商业,小高层13栋,商业2栋及相关配套用房等。规划总建筑面积分为235142.24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745.87平米,地下建筑面积63766.37平米。 2、山东观澜城是由万腾集团在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打造的首个高端精品项目,项目立于菏泽市单县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域,南邻县政府,项目占地210亩,36万平米智慧型生态城市综合体,包含32万平米智慧型邻里社区和4万平米生态主题商业。社区内建有5000平米人工湖和五重园林景观。规划建设有35亩主题城市公园。 |
3 |
招标范围 |
魏县观澜城S3地块、单县观澜城一期项目地下防水工程,包括车库及主楼基础底板防水、地下室侧墙防水及车库地下室顶板防水施工。 |
4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标准。 1、根据现行的标准,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 50300-2013);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2013);国标图集《地下建筑防水构造》;国标图集《建筑防水系统构造(三)》(18CJ40-3)及集团标准《工程做法》、《交房标准》等相应法规性文件,必须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三性检验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2、提供近期相应国家指定或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本地下防水工程质保期为5年。 |
5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防水施工作业面基层有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处理,基层的清理、清扫等由防水分包单位负责;阴角部位抹圆角、外墙立面防水保护层由总包单位负责。 包工料、包运输、包制作、保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成品保护至竣工验收(或工作面办理交接)、包文明施工、包资料、包实验、包验收、包税金、包总包开票费1%、总包配合费2%,包水电费、包扬尘治理等。 |
6 |
工期要求 |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1、计划开工日期为:地下室及车库底板防水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5 月 15 日(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工程部通知为准)。 2、计划工期:对于每栋楼、每区段车库,筏板、外墙、顶板防水施工各为1天(具体每栋楼、每区段车库防水施工开工日期按甲方工程部通知为准)。 |
7 |
投标保证金 |
金 额: / 元 交款形式:转账形式 账 户:0405001509300345696 账户名称: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魏县支行 地 点:河北省邯郸市魏县魏城镇东壁东路164号 联系电话:0310-3718556
金 额:20000元 交款形式:转账形式 账 户:1609002509200381615 账户名称:菏泽万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单县支行 地 点: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园艺舜师东路南侧时代广场 联系电话:14716988888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交纳 |
8 |
招标文件 发放地点、时间 |
地点:河北万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中兴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18层招采中心 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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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提疑 |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15032728911 提疑截止时间: 2020年 4 月 21 日 12 时 |
10 |
答疑文件 发放时间 |
时间: 2020年 4 月 21 日 17 时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技术标与经济标分别装订,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
12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河北省武安市中兴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 时间: 2020 年 4 月 23 日 17 时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杰 电话:15032728911 |
13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内部评审定标,技术标合格,合理低价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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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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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金 额: 元(最终签订合同金额的2%) 交款方式:转账 账 户:068450122011004890 账户名称:河北万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武安市农村信用联社光明信用社 地 点:河北省武安市中兴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21层财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0-8202058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按要求金额补齐 |
1.1招标人:河北万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2工程名称:万腾•魏县观澜城S3地块、单县观澜城一期防水工程。
1.3工程地点:邯郸市魏县、山东菏泽市单县。
1.4资金来源:自筹。
1.5资金落实情况:全部到位。
2.1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发生或涉及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所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1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所有往来函电和文件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涉及其他语言文字的材料由招
标人或投标人提供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6.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有关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1本工程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8.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的应交纳至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帐户,进帐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3)采用转账形式交纳的交纳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一退。
(4)无论投标人以何种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我司均会在投标保证金交纳后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给投标人,收据会注明投标人信息、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等信息,请投标人妥善保管该收据,该收据为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唯一凭证。以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需进账凭证上注明的联系人本人前来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且来领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本项目开标后,我司会通知意向中标人外其余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天内,我司会通知意向中标人内未中标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投标人按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收款人必须是投标人,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
(7)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不计付利息。
(8)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须退回履约保证金收据,并在收据背面注明收款账号。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或有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人被投诉串通投标,在调查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明确后处理。若确实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按串通投标情形处理;若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按照正常流程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中标后以单方理由调整合同价款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9.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2个工作日完成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且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将差额补足。采用转账形式的应交纳至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帐户,进帐凭证上应明确用途、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3)采用转账形式交纳的交纳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一退。
(4)履约保证金全部到账后,我司会收回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据会注明承包人信息、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等信息,请中标单位妥善保管该收据,该收据作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唯一凭证。
9.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合同支付第一次工程款(非预付款)时返还40%,完成总工程量的70%时返还剩余的60%。
(2)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收款人必须与合同签订时的名称一致。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付利息。
(4)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须退回履约保证金收据,并在收据背面注明收款账号。
9.3出现下列情形时,集团可扣除履约保证金
(1)发生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承包人拒不赔偿集团损失时。
(2)承包人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且拒不缴纳违约金时。
(3)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全部履约且拒不履约或无法履约时。
(4)承包人签订合同后以单方理由调增合同价款的。
(5)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发包人进场通知单要求期限进场施工的。
(6)其他违约情况。
10.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10.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5)投标人概况;
(6)投标人能够提供的除报价以外的优惠条件;
(7)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8)最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需体现项目名称、发包单位、工程规模、完成时间等信息);
(9)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项目管理人员状况;
(1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说明、合理化建议等其它内容;
(12)需要二次深化设计,投标时提供设计方案。
11.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人认为需提出的其它资料。
11.2投标人应提交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技术标与经济标分别装订、密封,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出现正副本内容不一,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和封装(禁止活页装订),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11.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
11.4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如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5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11.6投标文件包封密封处须用封条密封,封条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包封封面须写明以下内容:
(1)招标编号;
(2)招标项目名称;
(3)投标人的名称;
(4)注明开标日期前不能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文件的错放和先期启封及由此造成的评标影响不负责任。
12.1用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纪要、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到约束作用,如文件内容相互矛盾,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2.2在投标截止之前,招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做出修改。招标人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将招标人修改的招标文件编入投标文件,会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延长的通知以书面为准。
12.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规定格式、条款和要求。如有疑问在收到招标文件两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的,作废标处理。
12.4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某些条款有异议或不能完全响应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以“偏离表”的方式加以详细说明。除说明原因外,尚应说明具体的偏离量。若无“偏离表”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5本工程不单独组织招标答疑会,如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有疑问,需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招标人将问题汇总答复后,将以书面形式下发至所有投标单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视为废标:
(1)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包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规定的表格内容、证件证照、授权书、产品样本样品等);
(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过期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装订的;
(4)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5)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
(6)投标文件内有两个投标报价的或不填写投标报价的;
(7)开标时如发现大写与小写金额有出入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不准确的以单价为准计算合价,当合价大于总价以总价为准,当合价小于总价,以合价修改总价并以修改后的总价为准,投标人应无异议,否则,视为废标;
(8)投标文件中有虚假资料的;
(9)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标或哄抬标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0)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送达的;
(12)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14.1开标时间:2020年 4 月 日。投标文件在开标日之前递交。
14.2开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资质文件进行初审。
14.3不公开开标。
15.1评审原则
(1)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
(2)内部评审定标,技术标合格,合理低价中标。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或不中标不作任何解释。
(4)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15.2评标小组
(1)集团中心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包括合同履约部门、监察审计中心、运营管理中心、成本控制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技术研发中心、营销中心5-7人单数组成。
(2)项目公司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包括综合部、开发部、工程部、成本部3-5人单数组成。
16.1评标结果经建设方(业主)批准后,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书面通知中标人。
16.2合同价为中标价,中标后签订合同不能改变中标的实质内容。
16.3中标人应在被宣布中标之日或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建设方办理合同签定等各项手续。
16.4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除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各项承诺外都视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16.5中标单位不按时与买方签订项目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1招标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察,投标单位随时可踏勘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17.2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8.1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起计60日历天。
18.2在投标有效期内,各投标人的投标应保持有效。
18.3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工程施工结束,且结清工程款项为止。
19.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9.2河北万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有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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