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物业安徽区域开荒清洁外包业务招标书
类型:服务类招标文件
编号:474-4729
格式:ra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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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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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我司决定采用 邀请 招标的方式将 六安碧桂园城市之光农贸市场、幼儿园 的公共区域的清洁业务发外承包,编制本招标书。
名称: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城市之光)
地址: 六安市皋城路与淠望路交叉口
项目1.名称: 六安碧桂园城市之光农贸市场、幼儿园公共区域环境保洁委外
现建筑面积15812.82㎡,户数 / 户,区内共需要招标单位清洁打扫的区域面积:城市之光29、33幢,建筑面积 15812.82㎡;
招标服务内容:城市之光农贸市场、幼儿园开荒清洁服务。
1.中标单位保证自承包期限起始日即对六安碧桂园城市之光苑区提供清洁开荒服务。投标单位应用专业机械、设备的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改善服务品质,可在投标书内提供明确方案,作为招标评估的一部分。
2.中标单位在承包期限内,承包范围内实行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天 8 小时工作制,其中上午 7:30 —— 11:30 ,下午 13:30 —— 17:30 ;于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30日内完成,除因季节变 化对工作时间另有要求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上述工作时间不得有任何改变。
3.中标单位应当保证每天派驻小区人员在约定人数以上。因中标单位派驻人员离职、请假或其他原因,导致中标单位派驻人数不足的,中标单位应及时调配人员顶替离职、请假或其他原因缺编的岗位,如因中标单位原因无法满足每天派驻小区的人员导致派驻人数不足的,招标单位有权按实际缺勤人数及天数扣除相应的费用。
4.中标单位须尽量维持派驻人员不变,不得随意调离;若确需调离的,中标单位须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招标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5.中标单位员工的请假需提前报招标单位备案,并安排相应轮休替补人员补充因请假而导致的岗位空缺。
6.服务的开展均不得影响招标单位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配合招标单位工作,接受招标单位监督,并依据招标单位的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其工作。
7.在履约过程中,中标单位应自觉维护招标单位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及品牌,严禁从事招标单位授权范围以外的事宜。
8.中标单位担保其进场工作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进场工作人员均统一着装、佩戴工卡,自觉遵守招标单位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服从招标单位对出入园区车辆、物品的查验。
9. 中标单位需承诺识别与本业务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教育和培训,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保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10.清洁服务质量需符合《碧桂园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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