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嵘汇花园装修垃圾清运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类型:服务类招标文件
编号:474-4824
格式:rar/doc
人气:30
发布时间: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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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丁家嵘汇花园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自筹资金 20万元,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丁家嵘汇花园装修垃圾清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核准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并在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3.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报名时间及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1月17至2020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草山岭南路975号万科中心1007室)处报名。
4.2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鸿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方式:0531-6780881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草山岭南路975号万科中心
联系人: 贾学海
联系方式:18764110969
发布人: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综合说明 |
项目名称:丁家嵘汇花园装修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范围:丁家嵘汇花园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要求中的所有采购内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六个月。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核准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并在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4 |
预算金额 |
62 元/m³。报价超过预算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
5 |
报价有效期 |
首次报价截止日起90日历天 |
6 |
保证金 |
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报价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或网银转账 户名:山东滨海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账号: 5319 0634 1810 101 报价保证金从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在汇款时,将“项目名称”添加到备注一栏中。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后须将银行汇款底单原件扫描成JPG格式附于响应文件中。保证金不能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账户,磋商小组将会拒绝其报价。 |
7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单独密封的电子文档一份、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份、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无需密封)。 |
8 |
提出答疑时间 |
2020年11月23日12:00分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dbhjxh@163.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94110969),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答疑要求将不予受理。 |
9 |
付款方式 |
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月计量结算付款。付款金额=每立方数成交价格×月运输立方数。 |
1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09:00时整(北京时间) |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草山岭南路975号万科中心10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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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报价时间及报价地点 |
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09:00时整(北京时间) |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草山岭南路975号万科中心10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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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自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
13 |
现场踏勘 |
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自行承担。 |
14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济南鸿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五万元。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不缴纳保证金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满后,济南鸿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履约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归还给成交供应商。 |
15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为非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币种为人民币。包含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保险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质检(自检)、维护、缺陷修复、代理服务费、环卫、环保、装车费、卸车费等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
16 |
供应商代表出席报价会 |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递交会,并在采购人按报价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 |
17 |
其他 |
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 采购人
系指济南鸿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合格供应商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核准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并在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2.5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报价时有关的费用。
4. 采购说明
本采购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执行。
5.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格式
6.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6.2 采购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任何时候,采购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6.4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方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在这种情况下,采购方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方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7.4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磋商资格。
8.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函、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构成。
8.1 报价函
1)报价函
8.2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8.3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加盖公章);
3)2017、2018、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省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期内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核准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5)保证金缴纳的凭证(缴纳凭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单位信用记录,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4 商务文件
1)车辆配备
2)人员配备
3)商务偏离表;
4)供应商认为的其他材料。
8.5 技术文件
1)清运方案
2)安全方案
3)服务设施及设备
4)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5)响应服务保证措施
6)应急预案
7)周边关系协调
8)技术偏离表;
9)供应商认为的其他材料。
9.报价
9.1 本次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币种为人民币。本项目为非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币种为人民币。包含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保险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质检(自检)、维护、缺陷修复、代理服务费、环卫、环保、装车费、卸车费等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9.2 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采购方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磋商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被拒绝。
9.3 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响应文件装订与编写
10.1 建议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10.2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响应文件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0.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建议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0.4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10.5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 响应文件签署
11.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1.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2.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2.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有)
2)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2.2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将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12.3 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上午09:30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2.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方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责任细则
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根据第2条进行处置: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和谋取中标、成交的;
(2)不及时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三个月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或者一年内出现四次及以上成功报名但无故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一年内出现三次及以上明确知道资质条件不满足仍然继续恶意参与招磋商,企图蒙混过关的。
2.诚信档案中不良记录供应商的处置方法
(1)信息部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在供应商库及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
(2)信息部发布供应商不良行为公告;
(3)信息部冻结供应商库中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用户名,冻结期半年,该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对供应商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报相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14. 报价有效期
14.1 从首次报价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方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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