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零星工程及其他服务(框架) 招标采购
类型:采购类招标文件
编号:476-4862
格式:ra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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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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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人要求
1. 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物资质量监督,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对电网物资抽检工作的要求,提升物资质量监督水平,监督和督促供应商严格按国家电网的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设备材料类物资试验检测服务。
2. 目标
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对电网物资质量抽检工作的要求,完成委托的物资质量检测任务。
3. 工作范围
接受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委托,对委托人送检物资进行试验检测服务,出具检测试验报告,并配合开展检测不合格样品的技术分析工作;配合委托人参加有关的专业会议及课题探究的工作。
3.1总体要求
投标人在检测过程中应以最新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委托方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为准,部分物资特殊试验项目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实施检测。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工作需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技术团队开展检测试验。
一般工作流程是: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委托,按要求完成检测试验,在接受样品后20个自然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试验报告(含书面和电子扫描件),如需要,还应在指定的系统中上传原始记录及提供相关技术分析报告,完成该委托结项。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下发的《电网物资抽检结果分类分级导则》,对物资抽检结果,进行分类分级,并积极配合相关的供应商异议澄清。
投标人提供结算清单、电子版报告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核算无误后进行报销付款。
3.2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实施参与的人数,同时细化项目人员角色划分,并保证检测试验主要人员的稳定。
投标人认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早一周向招标人申明原因,同时投标人应提出新的符合合同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人选,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投标人应建立实施抽检试验的组织架构,并在应标时提供参与该项目人员的名单、与项目有关的履历。
3.3 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出的抽检计划清单进行试验准备,按招标人实际送样物资开展试验检测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
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内容、进度等,需经投标人与招标人共同同意,按合同变更程序办理。
3.4 协议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招标人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向投标人采购检测服务价款为列明合同价款的80%且不超过120%。如果上述期限届满时,招标人采购检测服务价款未达到80%的,合同期限延长至达到8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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