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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言

(一)公司介绍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由1993年11月16日成立的北京新东方学校发展壮大而来,目前集团以语言培训为核心,拥有短期语言培训系统、职业教育系统、基础教育系统、文化传播系统、科技产业系统、咨询服务系统、发展研究系统等多个发展平台,是一家集教育培训、教育产品研发、教育服务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教育科技集团。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于2006年9月7日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教育机构。

新东方苏州学校直属新东方教育集团,目前在苏州已经有12年,建设校区34所,每年的营业收入在成倍的提升,未来将有更大的发展,诚邀社会上广大供应商成为合作伙伴,共同发展。

 

(二)项目介绍及目标

此次邀请之前在寻求信息过程中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商(“投标商”)竞标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苏州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环创印刷项目。该项目主要包含苏州新东方学校全年年度环创的印刷、制作与安装到各指定校区,以及后续的售后服务。

 

(三)招标计划时间表

以下各项事件为此次竞标的预定内容:

   招投标工作主要时间节点             日期                                 

············.

发布招标文件                       2020年12月2日

标书提交时间                       2020年12月7日18:00之前

评标时间                           2020年12月8日10:00-12:00

招标结果公布时间                   2020年12月8日

合同签订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

   

投标文件应以信件形式密封,信封上应注明“苏州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环创印刷项目投标文件字样”, 于2020年12月7日18:00点以前寄至/送至苏州市姑苏区东吴北路299号吴中大厦8楼810,严晓雯(18806138077)收;样品请于2020年12月7日18:00前寄至/送至苏州市姑苏区东吴北路299号吴中大厦8楼810,严晓雯(18806138077)收

对于任何以邮寄方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建议书文件,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以传真方式发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沟通

如对此招标文件有任何问题,投标方应在不迟于2020年12月3日12:00之前致信给苏州新东方学校项目负责人 严晓雯 。相关问题将在2020年12月3日18.00之前尽可能地给与回复。

联系人:严晓雯  联系方式:18806138077邮箱:yanxiaowen3@xdf.cn

 

    概况

本次招标以低价中标的形式报价,标的金额最低厂商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中标后签订固定单价环创印刷框架合约,环创印刷框架合约有效期限为一年

 

(一)环创印刷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1、环创报价明细详见附件9-1:苏州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环创框架报价明细

 

(二)交货时间、地点

1、双方签署合同后,投标方收到招标方完整制作文件后的4-7个自然日完成全部制作。

2、招标方指定交货地点:详见附件9-2:苏州新东方学校校区地址明细投标方应于4个自然日之内完成全部配送安装。

3、招标方指定接收人及联系方式:各校区对接老师(具体名单会在物资配送之前的2个工作日告知),运输费用、包装费用:投标方承担。 

 

(三)付款时间、方式及所有权保留

1、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招标方在接收货物并验收无误后按月度结算,每月1-5日结算支付上月1-30日环创制作费用,以转账形式付款,投标方同时按招标方要求明细出具正式的财务发票(若投标方不能同时出具正式的财务发票,招标方有权拒付货款,直至投标方出具发票之日),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2、投标方应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招标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若因投标方自身原因或所开发票本身之问题,造成招标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投标方承担。

3、在招标方未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仍归投标方所有,但投标方不得收回货物。招标方拖欠货款超过30日的,投标方有权收回货物,运输费用、包装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四)质量要求

1、投标方应按照环创设计文件、制作、安装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制作安装,环创成品画面须明晰,成品厚度不得低于要求文件要求厚度,校区内所有安装尖锐物品都需做倒角处理,保证校区师生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制作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有关质量标准。

2、投标方应保证印刷、安装质量,招标方在验收投标方交付的环创成品时,如发现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调换或重新印刷、安装,如经调换或重新印刷制作后交货的日期晚于约定的交货日期的,投标方同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投标方提供的环创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招标方要求的,招标方有权拒收或要求重做,并要求投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因上述原因致使招标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招标方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如造成招标方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投标方还需进行相应赔偿。

2、若招标方无故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须向投标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投标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须向招标方支付逾期交货数量相对应的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投标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5天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要求投标方承担赔偿责任。

3、投标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招标方有权要求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招标方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投标方还需进行相应赔偿。

4、其他具体责任划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六)其他

1、投标方对招标方交付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承印件校样、成品及印刷品等样本应妥善保管,并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完成工作后,投标方应当将原稿及相关文本归还招标方,不得私自留存。

2、投标方应对招标方委托印刷的印刷品及提供的其他所有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3、印刷文件中涉及的印刷文本,其知识产权属招标方所有。

4、投标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印刷和制作等工作,不得转交第三方完成。

5、如投标方人员发现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可向招标方举报,招标方审计监察部举报电话:010-62605388;举报邮箱: wubijubao@xd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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