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服务公开招标文件
类型:服务类招标文件
编号:474-4931
格式:rar/doc
人气:29
发布时间: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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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0-JL01-F1040
三、项目预算:第一包435.6万元、第二包364.4万元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实施地点 |
备注 |
1 |
1 |
食堂劳务服务一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服务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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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食堂劳务服务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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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项目分为2包,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为形成良性竞争,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与第二包中标供应商不可为同一家企业(具体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定标”部分)。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七)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近三年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0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采购服务站三楼标书发售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电 话: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招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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